茶俗是民間風俗的一種,它是民族傳統文化的積淀,也是人們心態的折射,它以茶事活動為中心貫穿于人們的生活中,并且在傳統的基礎上不斷演變,成為人們文化生活的一部分。茶文化內容豐富,在婚禮中也用茶作為禮儀,從唐太宗貞觀文成公主入藏時,按禮節帶去茶開始,至今已有1300多年了。唐時,飲茶之風甚盛,社會上風俗貴茶,茶葉成為婚姻不可少的禮品。宋時,由原來女子結婚的嫁妝禮品演變為男子向女子求婚的聘禮。至元明時,“茶禮”幾乎為婚姻的代名詞。女子受聘茶禮稱“吃茶”。姑娘受人家茶禮便是合乎道德的婚姻。清朝仍保留茶禮的觀念。有“好女不吃兩家茶”之說。由于茶性不二移,開花時籽尚在,稱為母子見面,表示忠貞不移,我國許多農村把訂婚、結婚稱為“受茶”、“吃茶”,把訂婚的定金稱為“茶金”,把彩禮稱為“茶禮”等。在婚禮中用茶為禮的風俗,也普遍流行于各民族。蒙古族訂婚,說親都要帶茶葉表示愛情珍貴?;刈濉M哈薩克族訂婚時,男方給女方的禮品都是茶葉。回族稱定婚為“定茶”,“吃喜茶”,滿族稱“下大茶”。 至于迎親或結婚儀式中用茶,有作禮物時,主要用于新郎、新娘的“交杯茶”、“和合茶”,或向父母尊長敬獻的“謝恩茶”、“認親茶”等儀式。從古到今,我國的許多地方,在締婚的每一個過程中,往往都離不開茶來作禮儀。
我國以茶為祭,大致是在南北朝時逐漸興起的。齊武帝蕭頤是南朝比較節儉的少數統治者之一,他提倡以茶為祭,把民間的禮俗,吸收到統治階級的喪禮中,并鼓勵和推廣了這種制度。把茶用作喪事祭品,只是祭禮的一種。我國的祭祀活動,還有祭天、祭地、祭灶、祭神、祭仙、祭佛,不可盡言。古代用茶作祭,一般有這樣三種形式:在茶碗、茶盞中注以茶水;不煮泡只放以干茶;不放茶,久置茶壺、茶盅作象征。我國許多民族,有以茶為祭品的習慣。如布儂人的祭土地活動,每月初一、十五,由全寨各家輪流到廟中點燈敬茶,祈求土地神保護全寨人畜平安。祭品很簡單,主要是用茶。祭祀活動中的以茶作祭品,可以說是茶文化發展過程中衍生出來的一種帶封建迷信的副文化。但真實地反映了人類的歷史現象。
我國地域遼闊,人口眾多,民族眾多,其飲茶習俗千姿百態,各呈風采。就飲茶習俗而言,自古以來就有以茶待客、以茶會友、以茶聯誼等形式。由古代沿襲下來的飲茶習俗至今還依然可見,形成了獨特的茶文化。